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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销售协议

1. 各方

本协议已在下列条款和条件的框架内由下列各方签署。

  1. '买家' ; (以下在合同中简称“买方”)

名字姓:
地址:

  1. '销售人员' ; (以下在合同中简称为“卖方”)

姓名-姓氏:Hergünbayram.com
地址:Evrebseki mah。 21斯克。 B 块号:2b 马纳夫加特/安塔利亚

买方接受本合同即表示事先接受,如果合同标的物批准订单,则买方有义务支付订单价款和附加费用(如有),如运费和税金,以及他已被告知。

2. 定义

在本合同的适用和解释中,下列条款应表达对它们的书面解释。

部长:海关和贸易部长,

部:海关和贸易部,

法律:第 6502 号消费者保护法,

法规:远程合同法规 (OG:27.11.2014/29188)

服务:任何消费者交易的主体,而不是为换取费用或利益而制造或承诺提供的商品,

卖方:在其商业或专业活动范围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代表或代表供应商行事的公司,

买方:为商业或非专业目的获取、使用商品或服务或从中受益的自然人或法人,

网站:卖方的网站,

订购人:通过卖方网站请求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或法人,

各方:卖方和买方,

协议:本合同由卖方和买方签订,

商品:是指作为购物标的的可移动商品,以及为在电子环境中使用而准备的软件、声音、图像及类似的无形商品。

3. 主题

本协议根据第 6502 号《消费者保护法》和《远程合同条例》的规定,就产品的销售和交付、产品的质量和销售价格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买方通过卖方网站以电子方式订购的。

网站上列出和公布的价格是销售价格。广告价格和承诺在更新和更改之前有效。一段时间内公布的价格有效期至指定期限结束。

4. 卖家信息

标题:hergünbayram.com - Ahmet Kılınç
地址:Evrenseki mah。 21sk b block manavgat/安塔利亚
电话:0539 384 13 57 
电子邮件:kilincahmet092@gmail.com

5. 买家信息

送达人
邮寄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用户名

6. 订购人信息

姓名/姓氏/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用户名

7. 合同产品/产品信息

1.商品/产品/产品/服务的基本特征(类型、数量、品牌/型号、颜色、编号)在卖方网站上公布。如果活动是由卖家组织的,您可以在活动期间检查相关产品的基本特征。有效期至活动日期。

7.2.网站上列出和公布的价格是销售价格。广告价格和承诺在更新和更改之前有效。一段时间内公布的价格有效期至指定期限结束。

7.3.受合同约束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价格(包括所有税费)如下所示。

 

产品描述

单价

小计
(包含增值税)

 

 

 

 

运费金额

 

 

 

全部的 :

 

 

付款方式和计划

邮寄地址

送达人

帐单地址

订购日期

邮寄日期

运输方式

 

7.4. 运费,即产品运费,将由买方支付。

8. 发票信息

姓名/姓氏/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用户名
发票派送:发票订单在派送过程中,连同订单一起送到发票地址。 
它将被交付。

9. 一般规定

9.1。买方接受、声明并承诺已在卖方网站上阅读了有关合同标的产品的基本特性、销售价格、付款方式和交货的初步信息,并已被告知并给予必要的确认。电子环境。买方;接受、声明并承诺已获得电子环境中的初步信息、卖方在远程销售合同成立前向买方提供的地址、订购产品的基本特征、产品价格包括准确完整的税金、付款和交货信息。

9.2.受合同约束的每件产品在网站初步信息部分规定的期限内,根据与买方居住地的距离,交付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地址的个人和/或组织,前提是不超过 30 天的法定期限。如果产品不能在此期限内交付给买方,买方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9.3.卖方承诺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并提供保修文件、用户手册(如有)以及工作所需的信息和文件,并在按照标准,以健全的方式,没有各种缺陷,按照诚实和正直的原则,接受、声明并承诺谨慎行事,保护和提高服务质量,在执行工作期间表现出必要的照顾和关注。

9.4。卖方可以在合同履约义务到期前通知买方并获得其明确批准,提供同等质量和价格的不同产品。

9.5。卖方接受、声明并承诺,如果无法履行订单所涉及的产品或服务,将在得知该情况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消费者,并将总价退还给卖方。买家在 14 天内。 

9.6。买方接受、声明并承诺,他/她将通过电子方式确认本协议以交付受合同约束的产品,如果合同产品价格因任何原因未支付和/或在银行记录中被取消,则卖方交付合同产品的义务将终止。

9.7。在将合同规定的产品交付给买方或买方指定地址的个人和/或组织后,由于未经授权的人员不正当使用买方的信用卡,如果产品的价格受合同约束的银行或金融机构不向卖方支付,接受、声明并承诺将在3天内将其退还给卖方,费用由卖方承担。

9.8。卖方接受、声明并承诺如果合同标的产品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按时交付的情况发生在双方的意愿之外、不可预测的情况下并防止和/或延迟履行当事人的义务。买方也有权要求卖方取消订单、更换受合同约束的产品及其先例(如果有的话)和/或延迟交货期直至障碍消除。如果买方取消订单,产品金额将在 14 天内以现金支付给买方,并在买方以现金支付的款项中全额支付。买家使用信用卡付款时,商品金额在买家取消订单后14天内退回相关银行。买方可能需要平均2至3周的时间将卖方退回信用卡的金额由银行反映到买方的账户中。接受、声明并承诺不承担任何责任。

9.9。卖方的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线以及买方在网站上的注册表中指定的或稍后由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短信、电话和其他方式更新的其他联系信息,沟通、营销、通知并有权出于其他目的联系买方。买方接受本合同即表示接受并声明卖方可以从事上述通讯活动。

9.10。买方应在收到合同货物/服务之前对其进行检查;凹痕、破损、撕裂的包装等。货物公司不会收到损坏和有缺陷的货物/服务。收到的货物/服务应被视为完好无损。交付后仔细保护商品/服务的责任属于买方。如果要使用撤回权,则不应使用商品/服务。发票必须退回。

9.11。如果买家和订单中使用的信用卡持有人不是同一个人,或者在产品交付给买家之前发现订单中使用的信用卡存在安全漏洞,卖家应提供身份和联系方式信用卡持卡人信息、订单中使用的信用卡上个月的对账单,或要求买家提交持卡人银行出具的信用卡为本人所有的信函。订单将被冻结,直到买方提供符合要求的信息/文件,如果在24小时内未满足上述要求,卖方有权取消订单。

9.12。买方声明并承诺,在订阅属于卖方的网站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其他信息是真实的,并且卖方将在卖方第一次通知后立即以现金和预付款方式赔偿所有损失,由于该信息的虚假性。

9.13。买方从一开始就接受并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使用卖方网站时不违反这些规定。否则,产生的所有法律和刑事责任将完全和排他地约束买方。

9.14。买方不得以任何破坏公共秩序、违反一般道德、扰乱和骚扰他人、用于非法目的以及侵犯他人的物质和精神权利的方式使用卖方的网站。此外,会员不得从事妨碍他人使用服务或使其难以使用服务的活动(垃圾邮件、病毒、特洛伊木马等)。

9.15。不受卖方控制和/或由其他第三方拥有和/或运营的其他网站和/或其他内容的链接可以通过卖方的网站提供。放置这些链接的目的是为了方便买方重定向,不支持任何网站或运营该网站的人,也不对链接网站中包含的信息构成任何保证。

9.16。违反本合同中列出的一项或多项条款的会员将对该违反行为承担个人和刑事责任,并使卖方免受这些违反行为的法律和刑事后果。而且;如因本次违规而将事件转至法律领域,卖方保留因不遵守会员协议而向会员索赔的权利。

10. 撤回权

10.1。买方;如果远程合同与货物销售、产品本身或指定地址的人/组织有关,在交货之日起 14(十四)天内,在通知卖方的情况下,他可以使用他在不承担任何法律或刑事责任且不提供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收货物而退出合同的权利。在与提供服务有关的远程合同中,此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撤回权届满前,经消费者同意开始履行服务的服务合同,不得行使撤回权。因使用撤回权而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通过接受本合同,买方预先接受他已被告知撤回权。

10.2.为了行使撤回权,必须在 14(十四)天内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并且不得在“产品”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该产品本合同规定不能行使“撤回权”的。如果行使这项权利, 

a) 交付给第三人或买方的产品发票,(如果要退货的产品发票是企业发票,则必须在退货时与机构开具的退货发票一起发送。订单退货发票为除非开具退货发票,否则无法完成以机构名义开具的发票。)

b) 退货表格,

c) 退回的产品必须完好无损,连同包装盒、包装和标准配件(如果有)一起交付。

d) 卖方有义务最迟在收到撤回通知后的 10 天内将总价格和使买方欠款的文件退还给买方,并在 20 天内退回货物。

e) 如果由于买方的过错导致货物价值下降或无法退货,则买方有义务按照买方的过错比例赔偿卖方的损失。但是,买方对在撤回权期限内因正确使用商品或产品而发生的变化和恶化不承担任何责任。 

f) 如因行使退出权而低于卖方设定的活动限额金额,则取消在活动范围内使用的折扣金额。

11. 不能使用撤回权的产品

内衣、泳装和比基尼泳裤、化妆材料、一次性用品、有快速变质危险或可能过期的商品,根据买方要求或明显个人需要准备且不适合退货的商品,交付给买方 交付后由买方打开包装的不适合健康和卫生的产品被退回,交付后与其他产品混合且由于其性质无法分开的产品,与期刊相关的商品例如报纸和杂志,订阅协议提供的除外,即时执行的电子服务或即时交付给消费者的无形商品,以及音频或视频记录、书籍、数字内容、软件程序、数据记录和数据存储设备,电脑耗材,如果其包装已被买方打开,则不能按规定退回。此外,在撤销权到期前,根据《条例》,经消费者同意而开通的服务,不得行使撤销权。

为了退回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内衣产品、泳装、比基尼、书籍、可复制软件和程序、DVD、VCD、CD 和磁带和文具消耗品(碳粉、墨盒、胶带等),它们的包装是未开封、未经测试、完好无损。而且它们必须是未使用过的。


 


 

12. 延期案件和法律后果

买方接受、声明并承诺,其将在持卡银行与银行之间的信用卡协议框架内支付利息,并在以信用方式进行支付交易的情况下,对银行违约承担责任卡片。在这种情况下,相关银行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可向买方追讨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律师费,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买方因债务违约,买方接受、声明并承诺赔偿卖方因延误而遭受的损害和损失债务的履行。

13. 主管法院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消费者居住地或消费者交易发生地的消费者问题,在以下法律规定的金额范围内,将向仲裁庭或消费者法院提出投诉和异议。货币限额信息如下: 

2014 年 5 月 28 日起生效:

a) 地区消费者仲裁委员会根据第 6502 号消费者保护法第 68 条处理价值低于 2,000,00(两千)土耳其里拉的争议,

b) 省消费者仲裁委员会处理价值低于 3,000,00(三千)里拉的争议,

c) 在具有大都市地位的省份,价值在 2,000,00(两千)里拉至 3,000,00(三千)里拉之间的争议向省消费者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本协议是为商业目的而制定的。

14. 执法

当买方为网站上的订单付款时,即视为已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卖方有义务进行必要的软件安排,以在订单完成前确认买方已在网站上阅读并接受本合同。

销售人员:

买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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